一、前言

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第7屆年會暨相關次委員會會議於本(2023)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在日本札幌舉行且開放線上與會,就秋刀魚養護管理措施、轉載養護管理措施、鯊魚養護管理措施、海洋污染防止養護管理措施、船舶監控系統(VMS)養護管理措施、氣候變遷、2023與2024年預算、巴拿馬合作非締約方(CNCP)資格審查、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船名單等議題進行討論。本次會議計有加拿大、中國、歐盟、日本、韓國、俄羅斯、美國、萬那杜及臺灣等9個會員及CNCP巴拿馬參加,並有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北太平洋溯河魚類委員會(NPAFC)、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皮尤慈善信託基金會(PEW)、深海保護聯盟(DSCC)、國際漁業監控管理網絡(The IMCS Network)、澳洲國家海洋資源與安全中心(ANCORS)以及日本早稻田大學區域研究中心(ORIS)則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我國代表團由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組長林頂榮率團參加,團員包括外交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魷秋公會等相關單位人員及學者。

二、會議概況

(一)修正「秋刀魚養護管理措施」:

1.通過本年及2024年度NPFC全北太平洋水域內總可捕量(TAC)為25萬公噸(以2018年漁獲量水準為基礎削減55%),其中公約水域之TAC為15萬公噸(佔60%),沿岸國專屬經濟水域(EEZ)為10萬公噸,我國獲分配之漁獲限額為8萬1,210公噸。
2.為保護秋刀魚稚魚資源,限制會員漁船每年6至7月不得於東經170度以東水域作業。
3.為降低漁獲努力量,各國應以2018年實際作業船數為基準減少10%船數,或每年僅作業180日,進行二擇一之管控。

(二)新增「轉載養護管理措施」:

1.以規範轉載為主,但亦規範其他轉移活動須於該活動開始至少24小時前申報。

2.轉載預報及聲明:應於轉載活動開始至少24小時前申報轉載預報,於轉載後10日內提交轉載聲明。

3.預計轉載與實際轉載時間及地點差異容許值:轉載活動應於轉載預報地點方圓20浬內、預定轉載時間後24小時內進行。

4.轉載觀察員:自本年9月1日起,進行轉載時,運搬船上應有獨立公正之觀察員。每次轉載,觀察員均需填寫報告,並於離船後10日內繳交。

5.不可抗力事故:會員或CNCP在轉載或其他轉移活動遭遇不可抗力事故時,應於該活動完成前,通報秘書處,並於完成轉載後10日內提交轉載聲明。

(三)新增「海洋污染防止養護管理措施」:禁止漁船丟棄漁具、塑膠等任何會造成海洋污染之物質。

(四)新增「氣候變遷」決議:將氣候變遷列入委員會及科學次委員會(SC)常設議程。

(五)修正「船舶監控系統(VMS)養護管理措施」:

1.研究船在公約水域從事研究活動時,可不提供VMS資料,但需以AIS提供船位,倘AIS數據傳輸失敗,則應比照漁船VMS傳送失敗之處置程序。

2.當自動船位發報器(MTU)無法傳送VMS資料,應手動回報傳送日期/時間及地點,不須再傳送航向與船速。

(六)新增「資料分享及安全程序(不含VMS資料)」及「TCC暫定透明度規則」,並修正「公海登檢防疫指引」及「公海登檢表格」。

(七)巴拿馬成為NPFC CNCP:授予巴拿馬CNCP身分至下屆委員會,倘巴拿馬未能遵守委員會所通過的養護管理措施,委員會應考量情節輕重決定是否撤銷其CNCP身分。

(八)2023年NPFC IUU船舶名單:通過將前巴拿馬籍ZHONG FU HAO 111運搬船、前巴拿馬籍QIAN YUAN運搬船、巴拿馬籍SHUN HANG運搬船、前獅子山共和國籍GLORIWAVE(現名Riwa)加油船等4艘船舶新增列入IUU船舶名單。

(九)通過NPFC與NPAFC、WCPFC、SPRFMO及北太平洋鮪類國際科學委員會(ISC)簽署合作備忘錄(MoU),並依SC建議參與FAO國家管轄水域外計畫(ABNJ)項下的發展及維持漁業及資源及監控系統計畫(FIRMS)。

三、結語

(一)近年NPFC公約水域內秋刀魚漁獲量下降,我國2021年及2022年秋刀魚漁獲量分別為3萬4,043及4萬2,177公噸,均低於我國當年度漁獲限額(按:10萬8,280公噸)。本年及2024年度我國獲分配之漁獲限額為8萬1,210公噸,高於近年漁獲量,對產業尚未有實質影響。惟為讓秋刀魚資源回復使產業得以永續經營,將輔導業者遵循相關管理規範。

(二)NPFC持續新增或修正養護管理措施,強化監測、管控及監督(MCS)管理措施,未來我國將持續與NPFC會員合作發展適當之養護管理措施,同時遵守NPFC所通過之相關養護管理措施,保護公約水域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使產業得以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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