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第102屆委員會會議、第2屆電子監控常設工作小組(EMWG)、第11屆行政及財務次委員會(FAC)會議、第25屆漁撈能力工作小組(CAP)會議、及第15屆管理措施執行情形檢視次委員會(COR)會議,於本(2024)年8月27日至9月6日假巴拿馬巴拿馬市舉行。21個會員國(貝里斯、加拿大、中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厄瓜多、歐盟、法國、瓜地馬拉、日本、吉里巴斯、韓國、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薩爾瓦多、美國、委內瑞拉、萬那杜及我國)及5個合作非會員均出席會議,另非政府間組織有澳洲ANCORS、ISSF、PEW、WWF等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我國由漁業署副組長温祖康率團參加,團員包括漁業署、外交部、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及臺灣鮪延繩釣協會。

二、會議概況

第15屆COR依據新遵從決議案,依決議別審視各會員的遵從情形,並請被指出不遵從的會員分別進行說明,其後檢視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船名單及合作非會員申請案等議題,並就相關議題向委員會提出建議。
(一)合作非會員審查:通過現行5個合作非會員(玻利維亞、宏都拉斯、賴比瑞亞、印尼及智利)續為合作非會員。
(二)非法、無報告、不受規範(IUU)漁船名單:本次哥倫比亞提名一艘西班牙籍延繩釣漁船「Marl Aral」列入IUU漁船名單,經會議與歐盟討論,哥倫比亞同意該艘漁船不列入IUU漁船名單,惟哥倫比亞建議在下次COR會議追蹤「Marl Aral」漁船相關發展,本年仍維持現有13艘IUU漁船名單不變(皆非我國籍)。

第11屆行政及財務次委員會(FAC)會議

委員會預算及會費分擔:本次委員會有新預算分攤公式提案,惟未能取得共識,經會議多次討論,通過2025年預算為900萬7,307美元,與2024年預算相較增加2.9%,我國所需繳納會費約為23萬7,857美元。

另本次第2屆EMWG會議通過電子監控系統(EMS)最低標準,委員會會議通過9項決議(resolution),通過之最低標準及決議案重點摘要如下:
(一)電子監控系統(EMS)最低標準:目前通過之最低標準尚未強制IATTC會員繳交EMS資料,採自願性繳交EMS資料,惟會員繳交資料時必須遵守本次年會通過之EMS最低標準。
(二)東太平洋黑鮪監控與管理措施決議:為我國及日本等國共同提案,經歐盟同意後該決議最終新增漁船需依C-18-06決議登記漁船名錄、定置網漁業需提供註冊數量及註冊計畫,以及於2026年制訂黑鮪CDS等規定。
(三)東太平洋黑鮪養護管理措施決議:為我國及日本等國共同提案,通過東太平洋將於2025年增加太平洋黑鮪限額。我國於東太平洋無太平洋黑鮪配額,但此次增加配額有利本年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年會通過中西太平洋黑鮪養護管理措施。
(四)2025-2026年東太平洋熱帶鮪養護措施決議:

  1. 各會員就新提案之熱帶鮪措施無法取得共識,後同意沿用既有熱帶鮪措施2年,惟新增2條有關黃鰭鮪資源評估規定做為2025年或2026年修改此措施但書。
  2. 我國每年大目鮪配額維持7,555公噸。

(五)區域性漁船登記冊決議:此案內容包含IATTC職員應根據所掌握的紀錄,加入每艘漁船登記納入IATTC名冊的日期,另會員須提供漁船是否有船旗國的有效授權資訊。
(六)鯊魚措施修正決議:本決議為加拿大及中南美洲多國聯合提案,主要修正內容為更新非強制性質的鯊魚安全釋放綱領。
(七)南太平洋長鰭鮪決議:通過2026年IATTC年會應通過與WCPFC相容之南太平洋長鰭鮪臨時目標參考點,並鼓勵會員與IATTC科學職員及WCPFC科學專家 SPC合作,調查南太平洋長鰭鮪資源結構。
(八)氣候變遷修正決議:本決議就既有之C-23-10號決議修改,要求IATTC科學職員在做資源評估時,如果可行,將氣候變遷參數納入考量,且SAC在2024年之後將氣候變遷列為會議議程的一部分。
(九)成立管理策略評估(MSE)小組決議:本決議同意建立一個臨時工作小組,目的為強化科學家、管理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間的對話,推進MSE之進程,以制定漁撈策略。
(十)集魚器(FAD)修正決議:本決議就既有之C-23-03號決議修改,新增科學諮詢次委員會(SAC)應與秘書處合作並參與FAD工作小組,在第103屆委員會提供實施FAD登記的潛在優點及具體操作方式建議,並與其他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所實施的方法一致。

本屆委員會雖未通過但我國漁業管理仍須持續注意之提案情形:
(一)加拿大海洋污染提案:

  1. 加拿大表示現行IATTC措施無海洋污染相關規定,整併NPFC、SPRFMO、WCPFC、ICCAT、FAO、MARPOL等國際組織現有之海洋污染管理措施規定,加拿大也提出新規定。
  2. 美國建議參照WCPFC規定修改規定,並表示如果加拿大無法接受,因會議已無時間討論,恐須明年再提案。加拿大表示美國提案修正將代表漁船可以將不使用的塑膠製漁具丟到海裡,因此無法接受美國修正,大會後續未再討論該提案,該提案未獲通過。

(二)美國勞動標準提案:此案遭中國反對,中國表示每個RFMO有不同的船隊、背景也有自己的規定,且人權議題原不應在RFMO討論,過去中國在其他RFMO討論勞動標準提案時均未發言反對,已受到業者強烈反彈,因此在此會議須反對該提案,即使該提案為鼓勵性質。中國另補充或許明年會改變立場,但至少今年會反對此提案。
(三)美國海龜圓形鉤提案:中南美洲會員表示採用圓形鉤將會對既有漁業造成衝擊,無法在有明確科學依據前採用美國提案之圓形鉤規格。

本屆委員會最後因超過開會時間,未有時間討論明年委員會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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