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每年發布人口販運報告,檢視各國的人口販運情形。該報告將情形由好至壞劃分成四個等級,等級一為最佳,意味著達成消除販運的最低標準。在今年6月,2023年人口販運報告已獲刊行,其中,台灣被評為等級一,但仍遭指出有待改進之處。

整體而言,報告中有不少篇幅涉及台灣的漁業。一方面,報告指出台灣政府已制定新行動計畫,以應對漁業中違反勞工權利事件,包括人口販運,並修訂針對勞工僱用仲介的檢查規定、修改外籍漁船的相關規定以防止人口販運。另一方面,該報告亦表示一些人口販運的受害者仍難以獲得台灣的司法保護;且台灣政府的員額和檢查不足,有礙在認定、調查和起訴在台灣遠洋漁業船隊上強迫勞動事件的努力。以下概述該報告涉及台灣漁業的內容。

一、對台灣的重點建議:

  • 針對台籍遠洋漁船、台灣擁有的外籍漁船,包含停靠在特定外國停靠區域的漁船涉嫌有強迫勞動情事,加強檢查,並視適當,對其高級船員和船東提起訴訟。
  • 依據反人口販運法對人口販運者加強進行起訴和定罪,對已定罪的人口販運者給予適當的刑罰,包括重大刑期。
  • 擴大派駐外國港口的漁業署人員職責,以包括在外國漁船船員中,進行以受害者為中心的強迫勞動篩檢;在所有經授權海外港口,增加漁業署和勞工檢查員的覆蓋率;對所有海事檢查機構進行培訓,改善受害者認定、提報和執法通報程序;增加進行檢查時翻譯服務之獲得,尤其是印尼語(Bahasa)和菲律賓他加祿語(Tagalog)等語言。
  • 將人口販運受害者的認定權,擴展到執法人員之外的主要利害相關機關。
  • 在勞工仲介評估過程,正式納入公民社會的意見,包括漁民代表、專家和從業人員。
  • 修訂相關政策和法律漏洞,以消除對漁工的所有招募、註冊和服務費用和押金的強制要求,並與派遣國家合作,監測和協調合約條款,並促進直接僱用。

二、針對人口販運的起訴:

台灣政府已注意到官僚體系和在海上收集證據的難度,不利於對海上人口販運案件及時執法,使得一些涉嫌肇事者在主管機關正式調查以前逃脫。2022年,行政院批准了《漁業和人權行動計畫(2022-2025)》,內容包含增加漁業署檢查人員、在船上安裝閉路電視(CCTV)以進行遠程證據收集、以及進行跨機關合作。

然而,該計畫並未賦予漁業署檢查員,進行正式勞工檢查和實施法律制裁的權限。公民團體持續指出台灣在海上人口販運的執法,存有系統性缺失,包括對非政府組織和人權組織提出的正式投訴未進行深入調查。

三、對人口販運受害者的保護:

台灣政府已加強保護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受害者,但外籍漁工之強迫勞動的受害者,監控及提報程序執行仍然不足予以充分認定、並為其提供服務。針對台灣的遠洋漁業船隊和台灣海域中的漁船,漁業署更新人口販運問卷,用於檢測移民漁工和高級船員,是否存在基於債務的脅迫、限制自由、不按時發放工資、身體受虐待、扣留旅行和身份文件等強迫勞動的指標。漁業署並將可用的證據將案件提交警方、外交部和/或外國政府相關機構。然而,根據非政府組織的觀察,一些移民漁工因擔心報復和對個人安全的擔憂,不願向漁業署或海巡署訪查人員講述自己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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