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13屆年會暨相關次委員會會議於2025年2月11日至2月21日假智利聖地牙哥以實體方式召開。與會代表包括澳洲、貝里斯、智利、中國、庫克群島、古巴、厄瓜多、歐盟、法羅群島、南韓、紐西蘭、巴拿馬、秘魯、俄羅斯、美國、萬拿杜及我國等17個會員國,另有合作非締約方(CNCP)庫拉索及賴比瑞亞,觀察員包括紐西蘭公海漁業聯盟(HSFG)、深海養護聯盟(DSCC)、紐西蘭環境保育組織(ECO NZ)、南太平洋大赤魷漁業永續管理委員會(CALAMASUR)及皮尤慈善信託基金會(PEW)等非政府組織。我國由行政院農業部漁業署技士許桓瑋率團出席會議,團員包括外交部國際組織司一等秘書回部辦事商禹、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教授高世明及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助理莊涵晴。

二、會議概況

本屆會議通過10項養護管理措施提案,針對智利竹筴魚漁業、底層漁業及美洲大赤魷漁業等三個主要漁業的討論重點如下:

(一)智利竹筴魚漁業

委員會通過智利竹筴魚分布區域總可捕量(TAC)為155萬2,500公噸,較2024年之124萬2,000公噸增加31萬500公噸,成長25%。

依據現行捕撈管控原則(HCR)規定,每年TAC變動幅度較前一年不得超過15%,2023年委員會於智利強烈要求下,曾例外調整TAC增幅為20%,2024年科學次委員會(SC)依據該HCR,建議2025年TAC較2024年增加15%。智利於本屆會議提案2025年TAC較2024年增加44%,為一年期措施,未來TAC由2026年將完成之管理戰略評估(MSE)制定,主要論點為現行HCR於2015年通過時係以資源重建為目的,現今智利竹筴魚資源恢復情形良好,以FMSY計算漁獲量已來到近5百萬公噸,是2024年TAC之4倍有餘,其國內對智利竹筴魚有強勁需求,2024年SPRFMO超過九成漁獲量是由其漁船在其專屬經濟水域(EEZ)捕撈,配額不足也導致沙丁及鯷魚等混獲智利竹筴魚之漁業無法作業,強調委員會應針對資源管理更有彈性,且公約亦規範委員會決議不應傷害沿海國之漁業。

多數會員對背離SC建議、大幅變動TAC感到疑慮,認為智利竹筴魚資源成功恢復係遵循HCR及SC建議,而智利提案未經過測試,並關切倘MSE未能如期於2026年完成,則智利是否準備調降TAC,因若2026年再依照HCR提高15%,將是較2024年TAC增加59%,難以接受。亦有部分會員認為目前資源已非在重建期,考量沿海國社經需求,願有彈性放寬TAC之調整幅度,但該幅度必須能讓人接受。

後續智利陸續提出修正草案,將TAC調整幅度自44%下修為38%、30%,最後通過25%,並新增兩點規定,包括自2026年起,委員會應依據MSE通過之管理程序(MP)訂定 TAC,及倘資源在此期間大幅下降,委員會應依據公約規定採取一切可能之行動。

(二)底層漁業

考量空間管理為保護脆弱海洋生態系(VME)之有效工具,2023年委員會通過設立漁業管理區域(Fishery Management Areas),並訂定對VME指標物種之保護率為70%,訂定該比例後,須重劃底層漁業作業區域。2024年澳洲提案修訂底層拖網管理區域(Bottom Trawl Management Area),遭紐西蘭以新政府上任為由反對,推遲至本屆會議討論,但仍未有共識,再次推遲至2026年再議,僅通過將2024年SC同意之VME觸發事件檢視標準納入規範,紐西蘭一度有意提高VME指標物種捕撈臨界值,遭反對後撤回。

另通過深海物種管理措施修正案,未使用橘棘鯛配額流用比例自10%提高到100%,調整部分區域橘棘鯛TAC,並建立澳洲及紐西蘭之間配額轉讓機制。

(三)美洲大赤魷漁業

近年中國魷釣船隊擴張,聚集在沿海國EEZ外作業,持續引起沿海國不滿,沿海國以厄瓜多為首,連續多年提出反制措施,包括提高觀察員涵蓋率、禁止海上轉載等,2024年提案將美洲大赤魷漁業作業區域劃設為「關切區域」(Area of Concern),並實施若干強化措施,皆未獲通過。

本屆會議厄瓜多分別提出三項提案,分別為於沿海國EEZ往外延伸10浬之公約區域劃設緩衝禁漁區(Squid Buffer No Fishing Area),每年12月21日至隔年3月21日於特定公約區域禁漁(Time-Area Closure)、授權沿海國得逕取得進入其EEZ作業或航行之漁船VMS船位。

會員對厄瓜多於其提案指控中國、臺灣與南韓等主要公海漁捕國「搭便車」利用沿海國漁業資源及非法進入沿海國EEZ表示嚴重關切,並指出所引用中國、臺灣與南韓之漁獲量資料來源不明、提案未經科學討論、保護措施應適用於全體會員,而非僅適用在公海作業之會員,以達資源養護目標等意見,厄瓜多最終撤回該等提案,將送交SC討論或推遲至2026年再議。

(四)其他養護管理措施:

通過IUU漁船名單管理措施修正案:禁止補貼列名於IUU漁船名單之漁船及經營者(operator),此所指經營者係引用WTO漁業補貼協定之定義,指漁船所有人,或負責、指揮或控制漁船之任何人,並鼓勵會員及CNCP分享外籍漁船在其EEZ從事IUU漁業之相關資訊。
通過港口檢查最低標準管理措施修正案:將美露鱈列為檢查標的,港口國應針對載運美露鱈進港卸魚或轉載之漁船或運搬船執行100%港口檢查。
通過資料標準、美洲大赤魷及觀察員計畫等管理措施修正案:將沿海國船長15米以下家計型漁船因派遣人類觀察員不易,使用之觀察員替代方案,包括港口觀察員、船上E-logbook等,正式納入相關管理措施,規範其資料標準、涵蓋率、權利義務。
另通過南韓及紐西蘭之美露鱈探勘性漁業管理措施。
本屆會議其他重要事項:

(一)進行第2次績效審查報告,有關美洲大赤魷之管理,審查小組建議所有參與漁業會員應分享資料促進資源評估、提高觀察員涵蓋率以釐清對關聯物種之潛在影響、強化漁撈努力量管控、委員會應提供足夠支援進行科學研究。為處理審查小組所提之24項建議,委員會成立休會期間工作小組,該小組將決定各建議優先次序及並提交意見至委員會及相應之附屬機構,委員會及附屬機構擁有對各建議之最後決定權。

(二)通過秘書長年度績效審核標準決議。

(三)通過2025年SPRFMO IUU漁船名單,目前並無漁船列入該名單。

(四)同意庫拉索及賴比瑞亞更新其CNCP身分。

(五)通過SPRFMO與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CCAMLR)續簽合作備忘錄(MoU),並推動與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續簽MoU。

三、結語

  智利竹筴魚MSE已幾近完成階段,可望於2026年通過,底層漁業亦定期進行資源評估,美洲大赤魷資源評估歷經幾年發展,仍處起步階段,對使用何種模型仍無共識,會員資源共享程度亦不足,2024年SC建議沿海國提供其EEZ內美洲大赤魷漁獲資料,第2次績效審查亦提出同樣建議,惟相關修正案於本屆會議未獲通過,為避免美洲大赤魷資源評估進展持續延宕,以回應各界對美洲大赤魷漁業管理之質疑,期待會員於今年預計召開之魷魚資源評估研討會取得進一步共識,我國應持續關注並參與後續討論。另外,近年其他國際組織通過之協定,如BBNJ協定及漁業補貼協定,將進一步影響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發展管理措施,SPRFMO已於今年將漁業補貼協定部分規定納入規範,近年智利亦依據BBNJ協定推動位於公約區域之Salas y Gómez and Nazca Ridges劃設為保護區,我國有必要持續研議該等協定對我遠洋漁業之影響。

行政院農業部漁業署 許桓瑋 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莊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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