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WCPFC年會通過具有拘束力之漁船船員勞動標準管理措施
於2024年12月3日閉幕之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第21屆年會通過有關漁船船員勞動保護與管理措施。對漁船賦予有確保安全之勞動環境與船員死亡或落水的適切因應措施之義務。這是區域性漁業管理組(RFMO)首次對漁船有關勞動標準具有實質約束力的措施,並將於2028年1月生效實施。其具體內容有(1)確保船員有安全之工作環境;(2)當漁船船員死亡或落水時,漁船與其所屬之船籍國所應採取因應措施等兩大部分,前者是規範聘用契約條款與適當的福利支付、提供餐飲與醫療之義務等,禁止有強制勞動與虐待等情況。後者則規定船員落水有搜索救援與通報其周圍船隻之義務,及死亡時的因應措施等。
WCPFC有關船員勞動問題是擁有多數漁工之印尼於2021就開始提案討論,這是因為2020年該國船員於海上死亡被丟棄海上,有侵害人權嫌疑的報告相繼出現。由於有部分漁業被指責為強制勞動的溫床,因此WCPFC對在該水域進行漁業活動的漁船與船旗國必要之因應措施加以彙整,作成有關漁船船員勞動基準的保護與管理,並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來規範之。其適用之對象為在其EEZ水域外作業之漁船,適用於漁獲鰹鮪等與WCPFC有關之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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