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將核污染廢水排放入海的處置程序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廢水儲存槽數量,到2023年2月時,已超過1,000座,整體容量約137萬立方公尺,目前使用量已達96%(參見圖1)。
在已使用的容量中,經多核種除去設備(ALPS)處理後的廢水(以下稱ALPS處理後廢水)約佔整體核污染廢水的30%。ALPS在開始運作當時,相較於處理後廢水須符合規範基準的要求,是以降低設備所在地的放射性物質濃度作為優先處理目標。基於包含上述處理方式的相關理由,最終必須符合可以被認定為ALPS處理後廢水的標準,但現階段還無法完全去除「氚」元素以外放射性物質的處理中廢水仍約佔70%。
處理中廢水在排放入海時,會再經過ALPS等設備處理以完成淨化程序。如果無法確實確認廢水中「氚」元素以外的放射性物質含量低於規範基準的話,一開始就不會歸類在要被排放入海的對象(參見圖2)。
另針對「氚」元素的部分,為了讓廢水中的含量低於規範基準的四十分之一,也就是每公升1,500貝克,還會再利用海水進行100倍以上的稀釋程序,以進一步確保安全無虞(參見圖3)。除此之外,相關廢水在排放入海之際,並不是從沿岸地區直接排放出去,而是會讓廢水經由距離沿岸地區約1公里的排放管道出口處進入大海。
還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政府已表示,在廢水開始排放後,針對相關海域所進行的監控管理工作與範圍將會大幅強化與擴展。對於海水及海產品等對象,在採樣數量、檢測目標與頻率等工作也會增加,以審慎態度持續確保有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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