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人權路─守護漁工人權 永續漁業未來」 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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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一個海洋國家、也是全世界矚目的漁業大國,漁業政策甚至海洋政策是否重視漁工人權,將會牽動整個漁獲產品市場的上下游供應鏈。2020年9月美國勞工部公布「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將我國遠洋漁船漁獲列於其中,重創了台灣的國際人權形象,引起台灣社會的關注。台灣的遠洋漁獲被美國列入強迫勞動生產貨品清單,將會影響漁獲的外銷,因此,不管是境內、境外或權宜船僱用的外籍漁工,他們的人權保障已是這個產業鏈中重要且迫切的議題。
事實上,包括歐盟、國際組織、台灣的NGO、外籍漁工最大來源國印尼等,都十分關注,台灣遠洋漁船上存在的系統性勞動剝削問題,包括強迫勞動、跨國仲介、權宜船的管理、薪資匯款、境內境外聘用漁工法令適用不同的問題等等。
外籍漁工遭剝削的指控歷歷,監察院也陸續立案調查,於2016-2021年完成了六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案件的調查,並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漁業署、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外交部、勞動部等政府機關提出糾正,這六個調查案件是本件國家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的基礎:
- 境外聘僱之印尼籍漁工受虐致死:
2015年,高雄籍「福賜群」號漁船,發生1名印尼籍漁工落海失蹤、1名漁工遭到虐待致死,受到國際間高度關切。
- 「福甡拾壹號」違反漁業工作公約在南非遭國際拘留:
2018年,「福甡拾壹號」在南非開普敦遭到拘留,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網站指出,我國籍「福甡拾壹號」漁船涉嫌違反2017年生效之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是遭國際拘留的第1艘漁船。該漁船經南非政府檢查員發現涉有救生圈破損已不堪使用、船錨已無法正常操作、沒有船員名單、提不出船員與雇主的工作契約、船上食物不足、住宿條件、安全與衛生條件極差等。
- 太平洋島國的權宜船管理:
2019年12月,綠色和平東亞分部發布「海上奴役報告」,指出我國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漁船金春12號、大旺號等權宜船,涉嫌對外籍漁工有暴力行為、超時工作及剋扣薪資等強迫勞動惡行。
- 境內聘僱之外籍漁工權益:
2019年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斷裂的橋體壓垮準備出海的漁船,造成6名印尼籍及菲律賓籍漁工死亡、9名外籍漁工輕重傷,引起臺灣社會對漁工處境的重視,凸顯境內聘僱外籍漁工的權益保障以及工作環境不佳等問題。
- 外籍漁工聘僱仲介的制度與管理:
2020年,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一起黑心仲介案,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罪嫌起訴,境內聘僱的外籍漁工被仲介故意通報失聯,淪為黑市移工。而境外聘僱的漁工如果漁船經營者或仲介沒有核實申報,無法掌握其實際情形,形同海上幽靈勞動力。無論境內、境外聘僱之漁工失聯率均高於其他產業類別之移工。
- 我國遠洋漁船漁獲遭美國列入強迫勞動清單:
2020年,美國勞工部美東時間2020年9月30日公布第9版「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台灣籍遠洋漁船以及台灣船東擁有的權宜船因為勞力剝削問題被列入清單中,將來漁貨恐遭到抵制,造成經濟損失。
2021年2月8日,國家人權委員會通過決議,以監察院6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相關調查案件為基礎,深入探究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做成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這也是人權會第一個針對職權中「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的項目,並由陳菊主任委員擔任本案召集人,原調查委員王幼玲、紀惠容、王美玉為督辦委員。
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民間團體「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所提訴求,發函相關機關,請各機關提供執行情形與可行性評估,經彙整之後,辦理四場與機關的溝通會談,並且安排至高雄前鎮漁港、宜蘭南方澳漁港履勘及座談。
2021年11月30日於華山文創園區辦理「海上人權路─守護漁工人權 永續漁業未來」外籍漁工人權專案發表會,報告全文並經國家人權委員會第1屆第24次會議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