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組織指責美國對臺灣與泰國海上強迫勞動問題網開一面
關注水產品生產過程勞動問題的行動人士抨擊美國在其《人口販運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TIP)》中對臺灣與泰國的排名,稱這些排名低估渠等對勞工權利的壓制。這些團體指出,泰國應被降級到第二級監察名單(Tier 2 Watchlist),臺灣則應被降級到第二級(Tier 2)。
全球勞工正義組織(Global Labour Justice)以及「漁工無線網路權利行動(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Campaign)」6月26日表示,美國國務院在其最新發布的《人口販運報告》中維持臺灣與泰國的排名,忽視了該兩國漁業中侵害勞工權利的問題。目前,全球各政府、國際品牌商、零售商與消費者都關注漁業與水產加工業中的強迫勞動風險。全球勞工正義組織執行主任Jennifer Rosenbaum指出「今年的排名忽視了臺灣與泰國對勞工權利的壓迫。美國國務院不應該認定任何一個未能保障高風險勞工(如移工與漁民)結社自由的國家為完全符合或正在努力以符合打擊人口販運標準。具體而言,勞工權利應為任何打擊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的首要重點。」並補充,美國應僅給予那些有確保移工基本勞工權利的國家第一級或第二級的評估等級。基本勞工權利包括結社自由、集體協商權、健康與安全保護,以及反歧視保護,而臺灣與泰國都沒有達到此一標準。
海鮮倡議小組(Seafood Working Group)長期以來一直呼籲美國國務院運用其外交影響力來倡導勞工權利的保障。今年,該組織發布關於泰國與台灣的獨立報告,詳述兩國政府在預防與處理勞工權利侵害、強迫勞動以及移工人口販運問題上的失敗。海鮮倡議小組也敦促美國國務院在其《人口販運報告》中調降這兩國的排名。該份報告是美國政府就人口販運問題與外國政府進行外交交涉的主要工具。
美國《人口販運報告》將臺灣排名維持在第一級,泰國第二級
在臺灣與泰國工作的外籍漁工、其勞工組織以及友會呼籲對漁業進行重大改革,以使該兩國漁工得以行使其基本勞工權利。儘管2024年《人口販運報告》在排名評估中降低了勞工權利的權重,美國政府亟需透過決策行動推動臺灣與泰國的漁業以及水產加工業的勞工權利。
臺灣並未完全滿足《人口販運報告》第一級的標準
雖然美國《人口販運報告》辦公室未能在評估臺灣等級時推動勞工權利,美國政府應當運用「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the 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 Century Trade)」來保護並強化包含在台工作的外籍漁工的勞工權利。作為任何解決全球供應鏈中強迫貿易問題的成功貿易倡議的一部分,臺灣政府應該持續改善其監管措施,以提升遠洋漁工的權利,尤其是要確保衛星網路使用權與漁工的自由結社權。
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FOSPI)會長Achmad Mudzakir表示:「時至今日,在臺灣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在海上工作長達十個月期間,仍完全與世隔絕。能夠使用船上的Wi-Fi連線對預防強迫勞動以及維持漁工在海上心理健康十分重要。」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秘書長施逸翔指:「臺灣與美國政府已承諾在雙方簽署、以勞工福祉為優先考量的貿易倡議中解決強迫勞動問題。兩國政府應將Wi-Fi連線權視為推動結社自由以及預防外籍漁工遭受強迫勞動的重要指標。」
臺灣擁有全世界第二大遠洋船隊,僅次於中國;每年出口十億美元水產品到美國、日本與歐盟等市場。孤立在海上、扣留薪資、向漁工收取仲介費、超時工作以及船員缺乏使用如Wi-Fi等通訊科技管道都可能導致強迫勞動。
在「漁工無線網路權利行動」中,外籍漁工與其盟友呼籲全球主要的水產品品牌商、零售商與投資方支持他們爭取基本勞動權利,特別是應確保每艘漁船上都能提供Wi-Fi連線。
泰國未達最低標準
美國國務院應將泰國政府的排名條件至第二級監察名單,因為泰國法律仍禁止移工組織或領導工會(約有四百萬名的東南亞移工包含在內)。組織或參與工會對於打擊強迫勞動至關重要,而此一禁令違反基本勞工標準。在泰國,外籍漁工、水產品加工廠員工及其支持者呼籲泰國政府修訂《勞資關係法》,消除限制僅有泰國公民才能組織工會的歧視性條款。
國際交通運輸工人聯合會(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ITF)漁業部門專員Rossen Karavatchev表示對美國在其《人口販運報告》中維持泰國的評估等級感到失望:「因為許多勞工,尤其是在水產加工業與漁業的外籍移工,正身歷惡劣的工作環境、面臨極高的健康與安全風險。許多外籍移工支付過高且非法的仲介或聘僱費用,在抵達泰國後身陷債役,而在當他們試圖離開或更換雇主時,則面臨暴力或逮捕的威脅。外籍移工無法自由更換雇主,因為法律規定必須先取得現任雇主的同意,這剝奪了他們的人身自由。當這些勞工試圖為自己爭取基本人權時,有許多人會遭受雇主的威脅、被列入聘僱黑名單或遭強制遣返。泰國尚未批准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第87號與第98號公約,也不允許外籍移工組織工會來保護他們的基本勞工權。此外,現任政府計畫修訂《漁業法》,逆轉過去的改革,這將使漁工再次面臨泰國於2015年遭歐盟祭出黃牌警告前相同的海上強迫勞動環境。未將泰國降級錯失了能夠強調泰國仍存在重大勞工虐待問題,以及向泰國政府施壓以促使其採取行動的機會。」
根據海鮮倡議小組的報告:
「泰國的漁業部門仍有高度風險發生強迫勞動。根據由漁工權利連線(Fishers Rights Network)於2023年11月和12月對泰國15個港口超過1,000名外籍漁工的全國性調查顯示,泰國漁業部門存在多個滿足強迫勞動指標的現象。調查發現,83.6%的受訪漁工的所有證件,包括護照、工作簽證、身分證件、勞僱契約、金融卡、存摺等,都被船長或船主扣留,此外,87%的漁工身陷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