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對可持續管理海洋天然資源面臨多方挑戰。漁撈能力上升加上漁船性能提高更加劇棲地退化、過漁、汙染及氣候變遷等之影響。而此等影響也由於政府之支持不足、可取得科學數據缺乏及海洋治理執法薄弱等扭曲性效應而擴大。此綜合性挑戰要求漁業進行深遠之變革以符合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

在漁業補貼方面,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所進行之20年談判已進入尾聲,僅剩數項議題要處理。WTO成員承諾在2022年6月舉行的第12屆部長級會議前結束談判。可持續性是WTO談判的核心,而漁業補貼之結果已近在咫尺,此為不能失去之好機會。

目前全球海洋漁業資源有34%已下降至生物學上之不可持續水準。補貼與過漁因放棄淨收益而產生889億美元之損失。終止包括過漁、IUU漁撈等有害做法,加上重建已枯竭的海洋資源可增加全球漁獲量達20%。

依據OECD所估計,2012至2014年間由39個國家所提供的漁業援助平均每年達120億美元,之後於2015至2018年間減少20%至每年94億美元。然而自2016年起,漁業援助有上升趨勢,此乃令人擔憂的趨勢,倘WTO談判仍相持不下。

任何未來之WTO有關漁業補貼規則將成為處理海洋法、可持續性、非法漁撈作業、及洄游性系群管理之更廣泛聯合國法律框架整合的一部分。

根據目前WTO之談判草案,結果似乎是錨定在因應支持IUU漁撈、捕撈已過漁系群及造成過漁之過度漁撈能力等三個禁止項目為主軸之一部法律文書。

該三個主軸將以定義、特別和差別待遇條款、通知和透明性加以補強。但此類文書無法單獨執行之,必須配合有執行路徑圖與能力建構方案。

對漁業而言,2022年是充滿機會的一年,是小規模漁業及水產養殖之國際年,也是更廣泛可持續性對話之一年,如第四屆SDG 14方面貿易相關海洋論壇(4th Oceans Forum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SDG 14)及2022年聯合國海洋大會等。倘沒有漁業補貼協定,將無法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第14項。

然而,執行此類創新法律文書並非易事,許多國家有必要調適其制度,有些則需要在目標、目的、金額與模式方面改革其漁業援助計畫。必要之執行路徑圖可包括:

  • 考量到該三個禁止主軸所制訂之限制,訂定、調整國家監管及相關之事前、事後行政程序。
  • 準備全國性需要的評估。
  • 對國家需要提供公開性線上盤點清單,相對於有效的給與援助。
  • 讓特別與差別待遇及技術合作成為執行努力之整體性部分。
  • 支持多方利害關係者參與之機制,以促進成功國內執行方面之磋商、參與。
  • 支持準備展延WTO漁業補貼之國家通知。
  • 擴大、提升海外開發援助用作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
  • 對海洋經濟和貿易、藍色變革及可持續糧食系統之補充性倡議提供連結。

除本路徑圖外,政府間組織、國家及其他夥伴之進一步支持會對連貫性執行有幫助,包括改進公共援助機制、執行港口國措施協定、及更有效的監控、管制和偵察系統,以打擊IUU作業,也意味實施更有效率和有效的漁業及具氣候韌性的管理系統,並提升數據蒐集。

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與糧農組織(FAO)可從多維視角提供必要之能力建構支援,在漁業補貼新規定整體性框架方面處理可持續性。

提供以需求驅動、國家擁有、透明性、可歸責及地理性均衡的科學根據技術援助之重要性,是在因應國家需求時,使兩個機關為自然候選者與WTO合作。

處理漁業補貼也需要在漁業價值鏈每日運作之私部門、科學家、漁民、社會團體、及消費者組織等之支持。UNCTAD和FAO之經驗涵蓋扎根於重要現埸工作之廣度專題性領域,促進包容性及透明性諮商過程。該兩個聯合國組織在魚品貿易包括貿易流程、關稅及非關稅措施方面擁有數據與技術方面的專門能力,也擁有海洋物種和更廣泛海洋經濟領域方面的採收和生產數據。兩個機構在支持市場准入工作方面有悠久的經驗,可確保食物安全標準及WTO通知和發展海洋經濟戰略之遵從,並已準備妥當在此領域對各國提供量身打造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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