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船主加強向船員宣導, 漁船在港期間,為保護船員健康安全並防杜疾病擴散,即便船員已完成檢疫,應落實佩
戴口罩、咳嗽禮節、勤洗手及保持社交距離。
如有疑似症狀應即時通報1922並依其指示就醫(採檢),且不得搭乘大眾間通工具。
進出各公共場所應以掃描 QR code 或手寫簽名等方式進行實聯制登記,方便事後疫調使用。